无公害蔬菜田使用除草剂应注意 发布者:农委办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1日
在蔬菜生产中,中耕除草往往要占整个蔬菜田管理用工量的50%以上。如果采用化学除草,不仅可以有效防除杂草危害,提高蔬菜的品质和产量,还可节省大量人力物力。但化学除草要注意以下方面: 苗前用药蔬菜田化学除草,多采用土壤处理。实践证明:在播种前或播种后芽前用药效果最好,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减轻药剂残留对蔬菜的污染,以利于生产无公害蔬菜。 适时用药防除杂草最好在杂草萌发阶段进行。一般的除草剂在杂草的萌发期使用效果好,而在杂草长到9厘米或分蘖后用药则效果较差甚至无效。 均匀喷药可湿性差的除草剂,容易出现沉淀现象。所以,喷施时要经常摇动,保证均匀喷药,否则下层药液浓度过高,容易引起药害。 交替用药注意不可长期使用单一的除草剂,以防止杂草产生抗药性、降低除草效果。 设施栽培减量用药保护地等设施栽培的土壤温度高、湿度大、药效高。所以用药量应较露地蔬菜田减少20%~30%,以免蔬菜发生药害。 土壤湿润在施用除草剂的过程中,要求地面平整、土粒细碎、湿润,这样不但可以保证施药均匀,而且可以给杂草萌发创造有利条件,使杂草萌发一致,从而达到一次用药杀死大部分杂草的目的,提高除草效果 及时覆土对易挥发、不能在阳光下暴晒的除草剂,在用药后要立即覆土才能够保证药效。 选用持效期短的除草剂根据不同的蔬菜品种和生长期的长短,原则上应选用持效期适宜且短的除草剂为好,以减少除草剂残留污染的时间,确保食用安全。 执行无公害标准蔬菜田进行化学除草,要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进行,达到既高产又优质。
来源:河南科技报 作者:信国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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