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要做到“四坚持、四切忌” 发布者:桐城市农广校 发布时间:2008年7月22日
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以来,各地党委、政府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新形势下,如何既能又好又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能避免出现偏差和走弯路呢?笔者认为,要做到“四坚持、四切忌”。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稳妥,切忌“急躁冒进”。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一些地方习惯按以往“搞活动”的套路,制定了“一年农村大变样,两年旧村变新村,三年乡村变城镇”的“宏伟蓝图”,甚至有的干脆着手在农村建设统一设计的农民别墅,或者开始示范点的建设,试图以一两个示范点的完成应付整项工作。其做法反映了一些地方建设新农村短期化、运动化、形式化的危险趋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不是简单地的问题,而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长期的工程,是今后相当一个时期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才能完成的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一点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急躁冒进。各级党委、政府现在要做的不是提出多么大的口号,制定多么宏伟的计划,而是应该认真研究农村的实际,立足当前,以老百姓当前最需要、最困难、最希望的事情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尊重实践,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切忌“一刀切”。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是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农村建设应该把握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尊重实践,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地帮助和支持农民搞好建设。条件好的地方要看到差距和不足,不盲目自满,努力争创新优势,条件差的地方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切忌违背实际、违背农民意愿,搞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忌“单打独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既包括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还包括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举全社会之力,动员各行各业、各级各部门、社会众参与。要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教育他们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继续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扶持下,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坚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常抓不懈,切忌“朝令夕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持久不断地抓好这项工作,建立健全落实这一战略决策的长效机制至关重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必须将统筹城乡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政策措施,以及近年来促进城乡发展的成功做法、新鲜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忌“朝令夕改”、“半途而废”。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财政反哺农业的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长效增长机制;要制定政策,调整补贴重点,加大补贴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对农业的长效补贴机制;要形成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对农村的长效供给机制;要深化改革,注重公平,保护农民劳动和生活的生存基础,建立健全征用农村土地的长效补偿机制;要正确引导,改善服务,加强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长效转移机制;要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实现城乡产业一体化、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建立健全加快农业发展的长效经营机制等等。通过这些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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