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农业信息服务站管理的通知
皖农办市函【2008】1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
近期,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外省某市农村信息服务站变相搞营利“黑网吧”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损害了政府公益性农业信息服务基础的声誉。为充分发挥农业信息服务站服务农民的信息窗口作用,满足农村多样化的信息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我省农业信息服务站公益性服务性质,现就切实加强全省农业信息服务站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农业信息服务站的监管。基层农业信息服务站是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辖区内农业信息服务站的监管工作,完善管理办法,发挥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制定信息服务站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基层信息管理员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培训,切实发挥好政府公益性农业信息服务的主渠道作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其他社会机构和个人开办的信息服务站管理,坚决杜绝假借以服务“三农”名义,从事网络其他活动和违法活动,要确保信息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近期,各地要对辖区内基层信息服务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管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及时的,要及时采取关停和整改。
二、扎实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工作。各地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需要,利用多种信息传播载体,把政策、科技、农产品供求和生产资料市场等方面的实用信息送到农民手中。要切实健全和完善农业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提高信息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送信息下乡活动,切实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加大农业信息服务宣传力度。各地要结合我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的推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广大农户自觉接受和利用信息致富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安徽农业信息网”网站群覆盖面广、为农服务“窗口”多、功能强的作用,结合 “农民万事通12316”和农产品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等系统的推广使用,提高农民利用现代农业信息技术致富的能力,使农业信息服务站真正成为村民增产增收的好帮手、文化生活的好伙伴。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二OO八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