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需要公共事业强化 发布者:桐城市农广校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8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八亿农民分享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笔者作为农民的后代非常激动和振奋。 每次回乡探亲,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十几年来,家乡的整个面貌变化并不大。这些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三农”的投入,可农民的收入这些年并没有得到很大提升,农产品价格一直较低,而农资价格却在不断攀升,种地致富的可能性已非常小。绝大多数的青壮年农民不得不选择外出打工。 由于缺乏雄厚的经济支撑,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也不容乐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薄弱,电灯电话和乡村公路通了,而农村街道规划、灌溉工程、公共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社会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障等,却不容乐观,不少农村环境依旧是脏乱差。 这些现象无疑说明,城乡二元制结构已成为新农村发展的拦路虎,阻挡了更多公共财政流向农村的可能性,作为社会发展中坚力量的农民,被排斥在分享之外,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正的。 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后,公共财政和政府决策将要承担财政责任、主要责任和决策责任。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成了和城市发展一样重要的经济构成。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受到轻视和冷落,以及资金不到位的状况将能得到政策性终结。 中国农民是最能吃苦耐劳的群体,也是公共保障的“短板”,就连他们的物质发展、精神发展需求都纳入了农村公共事业范畴,最弱势群体都能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和公平反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发展,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发展观的最好落实。 来源:农民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桐城农业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安徽桐城农业信息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 桐城农业信息网”,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桐城农业信息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并注明来源及出处,本站为纯公益性网站,转载信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完全公益性,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 桐城农业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本网所有转载稿件,除声明外,本网均无版权,若有冒犯,请版权人7日内与本网编辑部(QQ:50152330)联系,本网将立即予以删除。 |